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95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截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天合光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899,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79,365,412 股的比例为 0.8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91 元/股,最低价为 13.6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95,926,555.4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49,809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6 月 25 日~2026 年 3 月 2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0万元~12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7,899,25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2%
累计已回购金额 29,592.65554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64元/股~24.9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回购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57)。
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 9 个月,由原来的 2025
年 6 月 24 日止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止,并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
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 不 变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7,899,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79,365,412 股的比例为 0.8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91 元/股,最低价为 13.6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95,926,555.4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1,349,809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