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
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金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
贷款将专项用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贷款具体事宜以双方正式签署的
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后的股份拟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7 元/股(含)
,
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A 股股票。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高、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股东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
限合伙)回函: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将视自身财务安排及市场情况而
定,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格区间,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的,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
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上述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条件。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8/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8/28,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0.5亿元~1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6.8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278,020股~14,556,041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9%~0.58%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623379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
限额,且公司经营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本次回购方案
可自公司经营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回购后的股份拟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
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504,500,768 股为基础,按回购价格
上限 6.87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7,278,020
股至 14,556,04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9%至 0.5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6.87 元/股,该价格不
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
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资金。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出具的《贷
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0.9 亿元,
且不高于实际执行回购金额的 90%,
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拟将回购股份全部注销,以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2,504,500,768 100 2,497,222,748 100 2,489,944,727 100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
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
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
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
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总资产为 846.69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09.02 亿元,流动资产为
测算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0.12%、0.48%、0.15%,回购所需资
金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
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
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
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高、控股股东上海城投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高、
控股股东上海城投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
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发出问
询,收到的回复情况如下:公司董高、控股股东上海城投在未
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弘毅(上海)
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回函: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将
视自身财务安排及市场情况而定,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
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按有关规定在
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经公司股东会做出回购股份注销的
决议,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将依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层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
的各项事宜。
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
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
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
案的风险。
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的,本次
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的,公司将根据
风险影响程度择机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规则
履行必要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预计,本次回购方案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券账户
(二) 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
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