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25-04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被司法变卖全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系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 62,000,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
? 本次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登记后,郑素贞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司法变卖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
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
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一、本次司法变卖基本情况
变卖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5-03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的
公司 123,728,407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70%),将由山东省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
http://sifa.jd.com/)进行司法变卖,变卖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
经查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变卖的
日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
份 被 司 法变卖 完 成过户 登记 暨持 股比 例降 至 5% 以下 的提示性 公 告》(临
二、本次司法变卖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 02 执 924 号之三十】,
郑素贞女士被司法变卖股份中剩余的 62,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完成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完成后,郑素贞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
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
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