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数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丁崇彬 董事、总经理 21 1.75% 0.06%
赵阳 董事、副总经理 18 1.50% 0.05%
赵凯 董事、副总经理 18 1.50% 0.05%
罗艳君 董事、副总经理 15 1.25% 0.04%
张玲容 财务总监 12 1.00% 0.03%
刘金钵 副总经理 6 0.50% 0.02%
孙伟玲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0.50% 0.02%
苏安伦
核心管理人员 6 0.50% 0.02%
(中国香港)
Ruben Rengel
核心管理人员 6 0.50% 0.02%
(日本)
Emily Chan
核心管理人员 3 0.25% 0.01%
(美国)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206人)
预留部分 240 20.00% 0.65%
合计 1,200 100.00% 3.2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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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