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宇彤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3,894,62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99%(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总股本即 598,955,455 股
为基数计算,下同)。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宇彤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3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17%。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
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
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23,894,623股
持股比例 3.99%
IPO 前取得:22,706,723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87,9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3,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1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000,0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 12 月 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和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注:1、上述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Virgin Holdings Limited、
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
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 25%。若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宇彤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
宇彤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