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 2025 年 8 月 15 日、2025 年 8 月 22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的 27.53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70,75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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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5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25 人,代表股份 10,249,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846%。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557,73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7%;反对410,6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9%;弃权34,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04,24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590%;反对410,6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4%;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0,580,43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8%;反对393,6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9%;弃权28,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26,94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04%;反对393,6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05%;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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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80,580,43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8%;反对393,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7%;弃权28,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26,94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04%;反对393,4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86%;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0,624,33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0%;反对351,0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3%;弃权2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70,84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88%;反对351,0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9%;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
表决情况:同意80,626,43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5%;反对346,9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3%;弃权29,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72,94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93%;反对346,9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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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49%;弃权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9%。
表决情况:同意80,627,93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4%;反对346,3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5%;弃权28,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74,44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39%;反对346,32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90%;弃权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
表决情况:同意80,632,9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6%;反对342,4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7%;弃权2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79,4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26%;反对342,4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11%;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
表决情况:同意80,509,7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5%;反对464,0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9%;弃权28,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56,2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05%;反对464,0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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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75%;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0%。
表决情况:同意80,549,0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0%;反对395,2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9%;弃权58,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95,5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40%;反对395,2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62%;弃权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8%。
表决情况:同意80,632,6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2%;反对344,9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8%;弃权25,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79,1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97%;反对344,9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54%;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0,550,4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7%;反对405,9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1%;弃权46,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及股东代理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96,9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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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876%;反对405,93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6%;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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