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3 18:05: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 2025-048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5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9/10   -       2025/9/11    2025/9/11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了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 年 8 月 23 日,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13,939,223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9/10   -       2025/9/11   2025/9/11
  四、分配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
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
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
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公司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猛狮客车有限公司、中国
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
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等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
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本次利润分配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人
民币 0.5 元/股,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
构从资金账户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再由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划付本公司,由本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公司按照
币 0.45 元/股。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
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沪港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根据《关于沪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
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人民币 0.45 元/股。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
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
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5 元/股,由其按税法规定
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咨询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 6 号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6718281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宇通客车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