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57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6,500.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2,590.00 万元
象(一)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4,000.00 万元
担保对
象(二)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5,5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宿迁联盛助
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助剂与华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
下的债务提供 3,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因子公司联盛助剂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与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联盛助剂与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联盛助剂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与江苏银行
宿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 4,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
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人民币
总额度不超过 82,350.00 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5 年的担保)。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宿迁联盛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王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MA1PWY5A2W
成立时间 2017-07-14
注册地 江苏省宿迁市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醇、叔辛胺的研发、生产及技术
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136.77 51,708.6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1,855.24 25,882.42
资产净额 27,281.53 25,826.23
营业收入 13,826.73 35,272.28
净利润 1,351.09 1,979.44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被担保人为上市公司___(请注明)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09%;王宝光持
股 15.62%;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30%。
法定代表人 林俊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571420690C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29 日
注册地 江苏省宿迁市
注册资本 41,896.7572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及其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经营范围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醇、石油醚的研发、生产及相关
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1,551.35 305,050.4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11,793.54 110,565.59
资产净额 189,757.81 194,484.89
营业收入 46,249.19 101,032.83
净利润 75.63 12,566.04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5 日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
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
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承担保证责
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二)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3,50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
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
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
担保证责任。
(三)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4,00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
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
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
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联盛助剂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作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
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子公司
为公司担保,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公司和子公
司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
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
降低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4,57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43%,且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其中,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 30,736.89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23,000.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其中,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 5,500.00 万元。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