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一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161,51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3312%;董事兼副总经理谢高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37,15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973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冯一平女士、谢高翔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 3 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合计将减持不超过 1,434,200 股的本公
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3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
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冯一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4,161,511股
持股比例 2.3312%
IPO 前取得:2,123,22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2,038,291股
注: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6,456,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254%。其中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一平女士持
有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950%的股份。除上述表格直接持股数外,冯
一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12,205 股,合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70%。
股东名称 谢高翔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1,737,151股
持股比例 0.9731%
IPO 前取得:841,24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895,91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冯一平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602%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谢高翔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34,2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432%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34,2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34,2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冯一平女士、谢高翔先生承诺:本人自股份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等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余
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持股 5%股东冯一平女士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股票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
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
述履行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冯一平女士、谢高翔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
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