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 意 事 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注意事项。
宜。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须出席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 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除非征得会议主席同意,每位
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
不得超过三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的发言。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议案一
关于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9,000
万欧元借款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铭宇机械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优铭宇”)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集优(香
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优香港”)提供不超过 9,000 万
欧元的借款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9,000 万欧元
借款担保的议案》
。
鉴于集优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 担保
方最近 截至目 占上市公 是否 是否
方持 本次新增担保 预计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 前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有反
股比 额度 有效
产负债 余额 期净资产 担保 担保
例 期
率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上海集优 上海集优 9,000 万欧元
铭宇机械 (香港)投 9,125 (折合约人民
科技有限 资管理有限 万欧元 币 81,000 万
公司 公司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人类 型 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铭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成立时间 2023 年 11 月
注册地 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 217,048.40 万港元
主营业务 投资及贸易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6,981 584,154
主要财务指标
(千欧元) 负债总额 485,532 457,074
资产净额 121,449 127,080
营业收入 340,277 644,688
净利润 -7,197 -30,0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集优铭宇拟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担保用于为集优香港借款续借
提供担保,符合集优香港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时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目前其生产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
可以及时获取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同意
为其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海集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9,000 万欧元
借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产的比例为 26.8%,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 1,283,293.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4.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
具人民币 100 亿元,有效期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批复之
日起两年,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和定向工具等,可根据资金需求一次或多次注册发行,注册额度有效
期内分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替换存量债务以及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含)。
为有效协调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负责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实施,
并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实际情况,制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
品种、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组
建承销团、确定承销费及奖励机制、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
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
限于制作、签署、修改、报送、执行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
协议、申报文件、反馈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对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
项进行相应的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债务融资工具
的注册发行工作;
相关服务协议;
之日止。
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本次注册额度及每次发行需签署的承销协
议及需对外信息披露的全套发行文件的用印及签署。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