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 关于“春秋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1 17: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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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 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春秋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1 号文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开发
行了 2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4,000 万元,期限
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2 号文同意,公司 24,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春
秋转债”,债券代码“11357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
该次发行的“春秋转债”自 2020 年 10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
间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5.69 元/股。
   因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0 年 5 月 28 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格
由人民币 15.6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1.06 元/股。
   因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格
由人民币 11.06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0.86 元/股。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3 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
格由人民币 10.86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0.85 元/股。
   因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2 年 7 月 6 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格由
人民币 10.8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0.75 元/股。
   因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格
由人民币 10.7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0.65 元/股。
  因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起,“春秋转债”转股价格
由人民币 10.6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0.50 元/股。
  二、“春秋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春秋转债”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
票面面值 112%(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
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在上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二)“春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春秋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10.50 元/股)的 130%(即 13.65 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
发“春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发生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累计有 15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的情形,将触发“春秋转债”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春秋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于触发“春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春秋转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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