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 本次归属数量:共计 91.436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
? 本次归属人数:54 人。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4 年 7 月 12 日和2024 年 7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主要内容如下: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156.25 万股的 0.90%。其中,首
次 授 予限 制 性 股 票 332.2600 万 股 ,约 占 激 励 计划 草 案 公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35 元/股。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2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
序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总股本
号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二、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Marcus Tam 中国
(譚頌樑) 香港
其他中国大陆籍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共计 5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332.2600 80.00% 0.72%
预留部分 83.0650 20.00% 0.18%
合计 415.3250 100.00% 0.90%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
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第三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
首次授予归属安排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Am) (Bm)
(定比 2023 年) (定比 2023 年)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 38%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44% 82%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73% 135%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
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Am) (Bm)
(定比 2023 年) (定比 2023 年)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44% 82%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73% 135%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比例与对应考
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
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100%
考核年度实现的营业
收入增长率(A) 80%×Am≤A<Am X1=A/Am×100%
(定比 2023 年)
A<80%×Am X1=0%
考核年度实现的净利 B≥Bm X2=100%
润增长率(B)
(定比 2023 年) 80%×Bm≤B<Bm X2=B/Bm×100%
B<80%×Bm X2=0%
各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需与公司各事业部上一年度的
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
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及归属比例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协议执
行。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卓越、优秀、一般、待提升、不合格五个档次,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
股份数量: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卓越-S 优秀-A 一般-B 待提升-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S) 10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权益数量×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X)×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S)。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9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以及个人层面
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有关规则的要求,前述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失效:
①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1.44%
(按照四舍五入取值),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部
分的 18.5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②仍然在职的 57 名激励对象中,在 2024 年考核年度中,有 18 名激励对象对
应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Y)为 90%,19 名激励对象对应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Y)
为 80%。前述激励对象因事业部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作废失效;
③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提升-C”或“不合格
-D”,其第一个归属期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上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
标/未完全达标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6915 万股,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5.6315 万股。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4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含预留)由 4.50 元/股调整为 4.35 元/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因权益分派、部分员工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
核及部分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带来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数量的变动外。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2024 年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德尔
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
(四)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4-039)。
(五)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2024 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91.4365 万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5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相关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4 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4 年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 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说明如下: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规定的归属条件 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9 名激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其
上的任职期限。 余 57 名激励对象在办理归
属时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 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下: (天健审〔2025〕7-520 号)
营业收入增长率目 净利润增长率目 及 公 司 《 2024 年 年 度 报
对应考
归属期 标值(Am) 标值(Bm) 告》,公司 2024 年实现营
核年度
(定比 2023 年) (定比 2023 年) 业 收 入 3,531,078,995.90
元,定比 2023 年增长率为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 38% 11.98%(2023 年实现营业
收入 3,153,275,597.05 元);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比 公 司 2024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例与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 142,375,272.92 元 , 定 比
票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2023 年 增 长 率 为 30.9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2023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考核年度实现的营业 A≥Am X1=100% 108,728,562.65 元);公司
收入增长率(A) 80%×Am≤A<Am X1=A/Am×100% 层 面 归 属 比 例 为 81.44%
(定比 2023 年) A<80%×Am X1=0% (按照四舍五入取值)。
考核年度实现的净利 B≥Bm X2=100%
润增长率(B) 80%×Bm≤B<Bm X2=B/Bm×100%
(定比 2023 年) B<80%×Bm X2=0%
各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对应 2024 年考核年度中,
层面归属比例(Y)为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需与公司各事业部 为 90%,19 名激励对象对
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层面的业 应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
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及归 (Y)为 80%(除 2 名激励
属比例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
部分激励对象因事业部层
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失效。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卓越、优秀、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9 名激
般、待提升、不合格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
励对象中:除 2 名激励对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54
上一年度考核 待提升 不合格
卓越-S 优秀-A 一般-B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结果 -C -D
“一般-B”及以上,个人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S)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权益数
“待提升-C”、“不合格
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Y)×个
-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人层面归属比例(S)。
为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 年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
公司按照《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相关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综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4 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1.4365 万股。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 年 7 月 29 日。
(二)本次归属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三)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数量:91.4365 万股。
(四)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人数:54 人。
(五)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4.35 元/股。
(六)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使用的回购股份为公司 2024 年回购方案的股份,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224,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
最 高 成 交 价 为 11.84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8.03 元 / 股 , 已 使 用 资 金 总 额 为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
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
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
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
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
第一个归
获授的限制 属数量占
序 属期可归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股
号 属数量
(万股) 票总量的
(万股)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Marcus
中国
香港
樑)
其他中国大陆籍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共计 54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325.32 91.4365 28.11%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1.4365 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 出 具 了 天 健 验
(2025)7-35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4 名员工
共授予 91436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授予价格 4.35 元,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经验证,截止 2025 年 8 月 8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收到 54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
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3977487.75 元。
公司本次归属的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
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461,562,500 0 461,562,500
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91.4365 万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
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因
此减少 91.4365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会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
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
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履行
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十、备查文件
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事项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