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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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
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会议召开期间,股东
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
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申请,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
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
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
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
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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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
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份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
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
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
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成静音,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摄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九、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
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
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
东自行承担。
十一、请按照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详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式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
绝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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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10 点。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30 号
三、召集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是玉丰先生
五、投票规则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现场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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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
第二项 主持人宣布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
布会议开始
第三项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第四项 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宣读会议表决说明
第五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
第六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
第七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第八项 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第九项 主持人宣布复会,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第十项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第十一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第十二项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第十三项 与会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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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项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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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将进行 7 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由计票人进行统计。
三、本次会议设监票人 2 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四、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请在表
决票上规定处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代表表决权及所占比例。每股为一票表决权,
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如需回
避请注明)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表决注意事项。
六、不按规定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
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由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终
投票结果。
九、由主持人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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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及修订对照表详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公司章程》以及《派克新材关于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修订内容以公
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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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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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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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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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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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金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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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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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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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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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实际任职岗位,由基本工资和业绩奖金两部分构
成,根据公司绩效考评政策和方案综合确定。非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的差旅费用及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
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按每年 6 万(含税)发放。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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