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公司”)2023 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景旺电子继续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7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38.46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113,961.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汇入公司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3]25592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
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33,956.72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1525 号”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路板项目
合计 258,715.43 115,400.00
四、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
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实
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
本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借款已基本投入完毕,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景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的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
建设结束之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全
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向珠海景旺提供借款。
五、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X17X41G
法定代表人 邓利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7-08-21
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水大道 801 号
主要股东 公司持股 100%
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柔性线路板,半导体、光电子器件、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的表面贴组装加工业务,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涉及前
置许可的除外及国家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项目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6,925.28 405,120.76
主要财务数据(万
负债总额 194,558.66 172,734.05
元)
净资产 232,366.62 232,386.71
营业收入 104,928.18 183,482.83
净利润 -1,248.04 -9,761.34
六、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珠海景旺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珠海景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
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时,珠海景旺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专款专用,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七、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募集
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上述事项未违反募投项目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 晴 王 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