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山东科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投资”)持有
公司 28,323,3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670,000 股的 27.06%,上述股份来源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科汇投资为满足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部分小股东的退出需求,计划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 1,046,700 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上述期间
公司若有增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
持股份数量、比例将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减持,其持有的科汇投资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收
益的分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科汇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山东科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8,323,315股
持股比例 27.0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8,323,315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原因
山东科汇投资股份有
第 限公司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徐丙垠 9,355,000 8.94% 实际控制人。
组
合计 37,678,315 36.00% —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山东科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46,7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46,7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科汇投资成立于 1998 年,部分股东投资已长达 27
年,本次减持用于满足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部分小
拟减持原因 股东的退出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减
持,其持有的科汇投资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收益的
分配。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公司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
价。
(3)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
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
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1)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
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4)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发行人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
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5)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6)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
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其他未明确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承诺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证券监管机构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
时,以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证券监管机构新颁
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科汇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科汇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
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