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 关于全资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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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对上海零部件在浦发银行融资本金 1,976 万元及
相关债务提供担保;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对上海零部件的担保余额
(担保项下实际取得融资额)为 43,376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近日,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浦发银行
卢湾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
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零部件”)在浦发银行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976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对上海零部件提供担保额度 8
亿元,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担保额度授权期
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担保额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128,781.92            129,352.63
       负债总额                   71,636.98             72,928.99
        净资产                   57,144.94             56,423.64
       营业收入                   83,941.49            107,392.47
        净利润                      584.68             -2,223.57
注:2024 年数据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2025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浦发银行在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止的期间内与上海零部件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
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 1,976 万元为限。
  本次担保的最高额债权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担保合同所述保
证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
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
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
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
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
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零部件提供,担保所涉银行融资系为满足其
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鉴于上述子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
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项下实际取得融资
额 )总计 为人民币 95,061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末合 并报表经审计净 资产
(210,044.74 万元)的 45.26% 。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4,5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
产的 2.14%。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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