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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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东
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稀土集团”)拟将其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62,085,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在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集
中度,公司股东广东稀土集团与中国稀土集团近期签署了《无偿划
   ,拟将其持有公司 62,085,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45%)
转协议》
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稀土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前,广东稀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9,372,517 股
(占公司总股本 38.45%),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稀土集团通过全
资子公司广东稀土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9,372,517 股(占公司
总股本 38.4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无偿划转后,广东稀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7,287,182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
有广晟有色 62,085,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45%)
                                ,通过广东稀土
集团间接持有广晟有色 67,287,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
                                  。
 本次无偿划转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 3005 房
  通讯方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 386 号广晟
万博城写字楼 A 座 36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保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0401161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
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
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
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
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
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05-26 至无固定期限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 16 号
  通讯方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刘雷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7FK4MR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
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
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
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2021-12-22 至无固定期限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与中
国稀土集团(
     “划入方”
         、“乙方”)签署《关于广晟有色股权无偿划
转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总股本的 18.45%,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司债权债务由公司自身承担,标的公司划转资产对应的收益和亏损,
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后成立,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
义务,甲方应将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情况及时通知被划转企业;
  (2)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已取得国资委/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
司/其他有权决策机关相应批复;
  (3)标的股权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过户登记。
由广晟有色享有或承担。
税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其余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
响。划转股份还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股份过户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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