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5-03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债券信用资金,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票及超短融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同时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
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和不超过 3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同时注册中票和超短融的规模分别为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本次债券
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注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中票不超过 10 年,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而定。超短
融则根据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期限择机发行。
发行利率根据实际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依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规机构投资者。
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
途。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票及超短融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
在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全权办理本次
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协议、法律文件等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
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的申请文件,
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注册、批准,办理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票及超短融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