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5-033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归属数量为 54.5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0.03 元/股(调整后)。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已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 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和监事。
元/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5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5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归属期 5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归属期 5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
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
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
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6%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7%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各归属期内,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
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50% 0%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对应当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
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庆伟先生作为征
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
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
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144,000,000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
鉴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0.07 元/股调整为 10.03
元/股。
本次调整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部分权益)当选监事,上述合计 4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 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股。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因此,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满足归属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由董
事会决议作废,其余激励对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
件。
情形的;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于 36%; 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所载数据为准。 190,021,480.33 元,较 2022
承诺。 36%,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部分,所 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 达标,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并作废失效。 为 100%。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 部分的激励对象共计 4 人,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各 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当选监
归属期内,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 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定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其余 3 名激励对象
绩效考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上一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
核结果
果均为良好以上,个人层面
个人层
可归属比例为 100%。
面可归属比 100% 50% 0%
例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
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对应当期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50 万股。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部分权益)当选监事,上述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9 月 25 日。
(二)归属数量:54.50 万股。
(三)归属人数:3 人。
(四)授予价格:10.03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
类别
(万股) 量 授数量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3 人) 109.00 54.50 50.00%
注:上表不含不符合激励资格人员。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
符合归属资格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54.50 万股。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
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
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54.50 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至多增加 54.50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
八、备查文件
(一)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四)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