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
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
如下:
一、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
券,具体品种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
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
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
费用后,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
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
能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或将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
提供(反)担保、出具担保函等。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的发行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
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具体提供(反)担保、出具担保函等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按每次发行结构确定。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
在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
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
(反)担保、
出具担保函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露事宜;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
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及
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决策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发行,公司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等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拓宽融
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且
后续发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