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王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
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
考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
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鉴于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47,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有利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7,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
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述事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
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
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