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21 公司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下同),2025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8,631,53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05,987,267 元,截至 2025 年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拟派发现金红利 417,621,400.37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 35.7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等原因致使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 司 在 2025 年 上 半 年 以 现 金 为 对 价 , 采 用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已 实 施 的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为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2.03%。
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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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春秋航空 601021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可 徐亮
电话 021-3231-5288 021-3231-5288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 上海市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
总部办公楼 总部办公楼
电子信箱 ir@ch.com ir@ch.com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46,234,818,972 43,835,011,780 5.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0,304,467,333 9,875,103,007 4.35
利润总额 1,542,895,172 1,503,961,344 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48,632,527 1,355,255,039 -15.25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1,01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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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
国有法 51.52 504,000,000 质押 33,600,000
有限公司 -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2.32 22,713,006 - 无 -
境内非
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
国有法 1.92 18,785,200 无 -
司 -
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73 16,892,789 无 -
境内非
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32 12,913,745 无 -
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其他 1.15 11,233,271 - 无 -
境内非
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10 10,732,138 无 -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 其他 0.89 8,711,790 无 -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
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 其他 0.86 8,457,066 无 -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
其他 0.63 6,208,100 无 -
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
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正华与王煜和王炜
系父子关系,2023 年 11 月,王煜通过继承与王正华共同
控制春秋国旅,王炜为王正华、王煜的一致行动人,三
人合计持有春秋国旅 64.74%的股权。
春秋包机的股权同样由持有春秋国旅股权的 26 名自
然人股东持有,其中王正华、王煜、王炜合计持有春机
包机 51.82%的股权,王正华、王煜共同控制春秋包机,
王炜为王正华、王煜的一致行动人。
春翔投资系春秋航空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
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 1.32%股
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翔投资第一大股东为张秀智(春
秋航空副董事长),持有春翔投资 23.35%的股权。
春翼投资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分员工为投资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
空 1.10%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为
王煜,持有春翼投资 54.80%的股权。
考虑到春秋国旅的董事中,张秀智兼任春秋包机的
执行董事和春翔投资的董事长,王煜兼任春翼投资的董
事长,王炜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春
秋国旅、春秋包机、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