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30 0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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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 05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8 月 28 日上午 10:30 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
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同意公司按照发行方案以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
限公司和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火电、光伏发电
项目作为标的资产,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类
REITs 产品(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注册及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需要,
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管部门对本次信托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有权对本次信托计划具体方案进行必要修订、
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架构、具体条款、发行规模、具体利率、期
限、条件、底层资产范围和其他事宜,以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本次信托计划注册发行工作。
  (2)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谈判、修订、审批或签署应
由公司签署或出具的与信托计划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合伙协议》《优先收购权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运营保障协议》
及根据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求由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3)有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信托计划发行、存续期间及清算期
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 2025-
临 054《关于以火电、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 REITs 业务的公告》
                                 。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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