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
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安
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行权股票期
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控股子公司上海礼尚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控股子公司上海礼
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
成就,该行权期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
销。
二、鉴于激励计划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
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75.50 万份,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
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事项。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