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临 2025-03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
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锁旭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
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没有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
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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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最新监管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
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
在此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
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对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财务状况和
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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