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
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资料已以
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各位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
召开程序予以认可。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
会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整计划可处置股票司法划转过户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本次股票司法划转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审议认为:首
先,公司将重整计划留存股票 4610 万股进行司法划转系基于履行荆门市中级人
民法院(2021)鄂 08 民破 1 号《民事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以及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大会(含出资人组)批准的凯瑞德重整计划,其处置
符合相关规定;其次,本次签署的股份司法划转过户协议及补充协议目的是履行
公司《重整计划》的经营方案;再者,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可避免出现巨量股票减
持造成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债权
人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上述事项有利于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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