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对被提名人王毅勃先生、张光明先生、金梦洁女士、邓成文先生的教育
背景及工作经历进行审查,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
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毅勃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张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金梦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邓
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晓宏 方皛 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