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8,535,024.73 元,母公司报表实
现净利润为 430,517,933.0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
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
素,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
本 1,670,705,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
税 ); 不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 不 送 红 股 。 本 次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
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