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明阳智能 601615 不适用
MING YANG SMART ENERGY
GDR 伦敦证券交易所 MYSE 不适用
GROUP LIMITED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
姓名 王成奎 郑洁珊
电话 (0760)28138459 (0760)28138459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电子信箱 wangchengkui@mywind.com.cn jessicazheng@mywind.com.cn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90,821,596,216.78 86,794,501,247.32 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215,028,079.99 26,237,473,763.09 -0.0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7,142,772,772.83 11,796,061,810.49 45.33
利润总额 659,392,213.55 714,076,739.85 -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9,927,083.45 660,656,517.92 -7.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3,406,680.77 -4,553,061,557.6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 2.39 减少0.0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9 -6.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9 -6.9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8,81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的股份数量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 境外法人 6.91 157,062,475 无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 境外法人 5.26 119,470,011 质押 114,000,000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113,591,612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3.01 68,395,254 无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KEYCORPLIMITED 境外法人 1.97 44,683,336 质押 8,390,000
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1 36,647,003 无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1.61 36,637,307 无
红-个人分红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
其他 1.28 29,021,683 无
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的方式,将股票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并独立登记为股东账户“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0,051,612 股。
(2)上述股东中 WISERTYSONINVESTMENTCORP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含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和“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FIRSTBASEINVESTMENTSLIMITED、KEYCORPLIMITED、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互为关联方。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