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17: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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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上午 9:30
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324 号油运大厦 16 楼会议室
主持人:丁磊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审议议题
   二、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
   三、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投票表决。
   四、大会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五、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
                                 》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招商南
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招商南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招商南油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和《招商南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公 司 已 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上述四个制度文件。
  请予审议。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新建两艘 11.5 万吨级 LR2 油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优化公司船队运力结构,改善船队运营能力,公司拟投资新建两
艘 11.5 万吨级 LR2 油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拟投资不超过 109,000 万元(含税),新建
两艘 11.5 万吨级 LR2 油轮。
   (二)建造船厂: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三)项目船型:本项目为新型节能型 LR2 船型,满足国际海事组
织 Tier III 排放和 IMO 能效设计指数(EEDI)第三阶段等要求,并采
用甲醇双燃料预留设计。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融资。
   (五)交付时间: 2028 年下半年
   (六)经营模式:外贸成品油运输方面,主要从事全球跨区域干线
成品油运输,包括远东、东南亚、澳洲、中东波斯湾、红海、东非、欧
洲等板块之间的运输;内贸原油运输方面,主要为国内沿海及海洋油运
输。
   (七)预计效益:全投资情况下,预计每艘 LR2 船的净利润约 2,491
万元/年,内部收益率为 6.90%,投资回收期为 13.89 年。
   二、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公司船型组合的优化和突破,拓展跨区域的
成品油大船市场,支持全球化运营;同时兼营内贸原油运输市场,适应
国内码头大型化趋势,巩固公司内外贸兼营优势,提升穿越周期能力。
   三、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航运业是周期性行业,面临着市场运价波动及货
源短缺的风险。
     (二)运营风险。船舶营运成本主要包括造价、燃料、润料、物料、
船舶修费等,其中燃、润料价格由市场决定,受市场变动影响加大,可
能会对船舶经营效益产生影响。
     (三)环保政策风险。由于全球对环境保护的力度趋于增强,可能
增加船舶设备和保险的投入,对船舶经营业务和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公司累计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
之三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生时间               投资事项                投资金额
         合计(换算汇率USD/CNY 7.1668)               44.6407亿元
     注:2024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129.27 亿元。
     请予审议。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此,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2025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拟定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
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投资者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若回购期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超过 10 个交易
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
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32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87.03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 1.21%;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 4.32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259.25 万股,约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93%。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等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2 元/股(含 4.32 元/股),
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
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提请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事宜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
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
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
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方案;
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之日。
以上内容,请予审议。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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