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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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648,291.95 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为 40,733,894.29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97,585,590.75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96,012,679.13 元。公司已提足法定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次不提取
任意公积金。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利润分配
依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6,012,679.13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
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
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44.00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944.00 万元(含税),
本次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比例为
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的匹配
公司基于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符合《公司章
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
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