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1,227,208.58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2,798,985.62 元。
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投资价值,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
致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
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
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够体现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
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