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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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满足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407,252,335.2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整体财务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
前景和战略规划等因素,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8月20日总股本567,299,123股测算,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170,189,736.9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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