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维护了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89,197,669.92 元,母公司净利润 387,032,680.49 元。截至
未分配利润为 475,510,827.15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中 可 供 分 配 利润 孰 低 的 原 则 ,公 司 2025 年 半年 度 可 供股 东 分配 的 利 润 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的持续经营
发展目标,为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拟
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157,19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4,587,845 股后的股本 152,602,155 股为基数模拟计算,预计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45,780,646.50 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1.76%。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相关风险提示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
和严禁内幕交易,并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