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继 2021 年、2022 年实施第一次和第二次回购股份计划后,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启动第三次回购股份计划。
截止 2022 年 10 月 16 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39,902,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 1.61%,占现在公司总股本的 1.69%。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为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注销及出
售,其中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注销及用于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数
额,分别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已回购股份一直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证券账户:B884876787)。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将对已回购 39,902,000 股股份进行注
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报纸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
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三、债权人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邮寄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地址:上海市红松东路 1116 号上海虹
桥元一大厦 5 楼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及邮箱:021-62478900、
chizhiqiang@greattown.cn;邮政编码:201103。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