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3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 号《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于 2013 年 6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 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184,266,9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同]对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3]702A0001 号的验资
报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再
次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成都炭材,曾用名: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
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
泰山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余额转入公司在广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新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销户时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
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该账户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6 月,公司与保荐机
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万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初始金额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泰山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募集资金余额: 21,044,024.39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万
募集资金余额: 186,119,693.20
泉支行
合计 1,798,399,641.00 207,163,717.59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2,384,267.00 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1,796,015,374.00 元。
注 2:募集资金余额 207,163,717.59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 亿元(截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10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 3 万吨/
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及 10 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项目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14,683.30 万元(含
利息)和公司 2008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 37,885.70 万元(含利息)。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同意将 2008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 30,570 万元用于该项目);10
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公司 2016 年 6
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终止该项目。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
用规模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3 万吨/年
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将原拟投入“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的 2013 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 23,073.03 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 2013 年募集资金其
他专户。经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
年 2 月 28 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 2013
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 23,073.03 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 2013 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
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的销户工作。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 2017
年 1 月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收购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方大喜科墨(江
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 2017 年 10 月,股权收购
及增资事项完成,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及其约定,以募集资金支付了本次股权转
让款及增资款 40,167.93 万元人民币(注:①股权的转让对价根据《股权转让合
同》约定“本调整价款为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的绝对值:(本重组生
效日之时点的标的公司的净资产额-412,570,232.20 元人民币[经审计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额])×51%。若在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为负
数的情况下,则为以 2 亿元人民币减去本调整价款后的金额;在按上述计算公式
计算所得的金额为正数的情况下,则为 2 亿元人民币加上本调整价款后的金额”
的计算方法,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7]12238 号审计报告为准,确认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的
告尚未出具,因此最终确认的转让对价与公司预计的约 2 亿元略有差异。②增资
款以《股权转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等约定的方法,确认为 17,340 万
元)。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拟将“10 万吨/年
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已于 2016 年 7 月终止实施)变更为“收购江苏喜科墨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 14,626.42 万元人民币,用
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伯斯)部分股权,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为 5,000 万美元,合人民币 34,500 万元。经公司 2020 年
万元人民币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相
关法律文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020 年 9 月底,公司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
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等,支付转
让款项 33,530.6473 万元人民币(折合 4,925 万美元)。2020 年 11 月,公司完
成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考伯斯公
司名称为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大)。2021 年 7 月 29 日,
公司支付了剩余转让款项 509.895 万元人民币(折合 75 万美元),完成了全部
转让款项 34,040.5423 万元人民币(折合 5,000 万美元)的支付。根据签订的《关
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中“对
价调整”的规定,2021 年四季度和 2022 年 2 月份,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
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
大股权转让款项 1,324.3054 万元及 1,068.123576 万元人民币。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45.7153 万元
及 138.9347 万元人民币。综上,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 31,363.4634 万元人民币
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2023 年江苏方大被方大喜科墨(江
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
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
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37,694.07 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
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绿色工厂
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4,166.99 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
时购买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1)2013 年 9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
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 年 10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向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该笔银行理财
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 年 12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
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 年 4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
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 7 月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13 年 11 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
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 年 1 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
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 年 4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笔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 8 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13 年 8 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泰山支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 2013 年 HH301 期,该笔银行
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 年 11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分别购买 20,000 万元、40,000
万元的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 年 2 月,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
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 年 5 月,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
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 7 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扩大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等其他约定与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2014 年 8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
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 年 9 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
产品已于 2014 年 12 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 年 1 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向其购
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
年 4 月,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 539 期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14 年 8 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公司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 年 12 月,
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 年 1 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
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 年 4 月,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 519 期
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14 年 8 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公司购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 年 6 月,公
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向其
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 681 期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到
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
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
围内授权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 463 期
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
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司兰州分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 年 12 月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75,000 万元购买了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额存单产品,
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及收益;2016 年 5 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5,000
万元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广发银行沈阳分行,2016 年 8 月,本金及收益
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
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沈阳分行的“广赢安薪”保证收益款(B 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2016
年 12 月已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按期限不同,分三期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薪加薪
益,2017 年 7 月赎回了第二期的本金 20,000 万元及收益,2017 年 8 月赎回了第
三期本金 30,000 万元及收益;2017 年 7 月续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购买
了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理财计划;2017 年 8 月 2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三期”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截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及收益均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4 年 8 月 7 日,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7 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6 年 8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 7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过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子公司成都炭
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子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7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
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10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 亿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子公司成都
炭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3 月 29 日,子公司成都炭
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10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关
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1.7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 亿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
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2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成都炭材已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0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2.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子公司成都炭材实际使用 2013 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2020 年 9 月 17 日和 2021 年 2 月 2 日分
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2,000 万元、2,000 万元和 1,0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成都炭材已将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
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8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成都炭材实际使用 2013
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 亿元的补流资金已
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10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子公司成都炭材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中的 6,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12 月 19 日,成都
炭材将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0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 亿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
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告知
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2.5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其他情况
生的与中国农业银行陕县支行的担保合同诉讼纠纷,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冻结
并划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款项 7,500 多万元。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用自有
资金将被划走款项足额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其他发行事项
(一)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批程序及发行结果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
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612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所对应的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570,895,555 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
算,GDR 发行数量不超过 57,089,555 份。2022 年 12 月公司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
所监管局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条件批准并就本次发
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
基础证券 A 股股票为 220,000,000 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 GDR8.63 美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89,860,000.00 美元,扣除部分承销费用及中转行手续费后募集资
金净额 188,964,397.96 美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3
年 3 月 17 日、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分别
为 1 美 元 = 人 民 币 6.9052 元 、 1 美 元 = 人 民 币 6.8374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二)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根据 GDR 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 85%或以上
用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炭砖产品的产能及研发石墨烯等炭素新材料,
延伸炭素产业链条;所得款项净额的 15%或剩余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
一般公司用途。如果公司认为上述任何特定领域的计划无法实现,则相应的拟使
用部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资本和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将对发行所得款项
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预期用途为我们基于发行时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
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
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公司本次发行 GDR 募集的资金总额为 189,860,000.00 美元,扣除部分承销
费用及中转行手续费后募集资金净额 188,964,397.96 美元汇入公司在花旗银行
香港分行开立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汇入金额 币种
CITIBANKN.A.HONGKONG 188,964,397.96 美元
合计 188,964,397.96 /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GDR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 募集资金余额: 564,123,509.88
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募集资金余额: 300,000,555.68
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合计 1,327,894,235.70 1,364,253,636.29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 GDR 募集资金尚未正式使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表 1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179,601.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36.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2,362.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698.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2.56%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截至期 项目达
截至期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金额与承 末投入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 已变更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性是否发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进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资项目 分变更(如有)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 金额 生重大变
(2) 额的差额 (4)=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额(1) 化
(3)= (2)/(1) 期
(2)-(1)
绿色工厂建设及
年特种
智能装备提升项
石墨制 119,560.03
目、收购喜科墨针 37,694.07 - 936.51 4,166.99 不适用 不适用 - - - 否
造与加
状焦股权、收购江
工项目
苏方大股权
/年油系
针状焦 34,500.00 - 31,363.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工程
合计 179,601.54 179,601.54 936.51 75,698.38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了该项目;经公司 2016 年 12 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及 2017 年 1 月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 2017 年 10 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2020 年
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0 年 3 月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 31,363.4634 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项目”,2023 年 2 月 28 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 2013
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 23,073.03 万元(已投入的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4,683.30 万元(含
利息)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8,389.73 万元)归还存放至公
司 2013 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发展
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
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37,694.07 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
项目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4,166.99 万元(含利息)。
系针状焦工程”项目,详见 2016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部分
募投项目的公告》、2016 年 12 月和 2020 年 2 月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公告》和《方大炭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公告》。
余 37,885.70 万元(含利息)外,其余资金投入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详见在
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5 亿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7,163,717.59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含使用闲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 亿元(截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
截至期末计划 本年度 实际累计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后 对应的 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
累计投资金额 实际投 投入金额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的项目 原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
(1) 入金额 (2) 效益 生重大变
额 益
化
收购喜科
墨针状焦 10 万吨/ 40,000.00 40,167.93 40,167.9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股权 年油系针
收购江苏 状焦工程、
方大股权 3 万吨/年
绿色工厂 特种石墨
建设及智 制造与加
能装备提 工项目
升项目
会审议,同意终止了该项目;经公司 2016 年 12 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 2017 年 1 月召开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
至 2017 年 10 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2020 年 2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0 年 3 月召开的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 31,363.4634 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
的收购。
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 年 2 月 28 日,成都炭材将
原拟投入“3 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 2013 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 23,073.03 万元(已投入的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4,683.30 万元(含利息)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用。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
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
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37,694.07 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4,166.99 万元(含利息)。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