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 2024 年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由 28.28 元/股调整为 27.78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投 票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的议案》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格的议案》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价格调整具体情况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
施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
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4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公式,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2024 年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
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
围内,所作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
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
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
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