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山东南
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智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号——保荐业务》
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南山智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9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1,428,57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
格为 14.0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4.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8,028.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5)
第 00001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
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进行延
期。本次延期将“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募投项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已投入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8 万吨高性能差别化
锦纶长丝项目
(二)本次延期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目前产线已处于
试生产状态,部分产线已开始转资。本次延期主要因为: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5 月中旬到位,在此之前募集资金未能募集到位,对
于项目付款建设进度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2、因募投项目产品为公司新产品,
且项目规划以“细旦丝、高强丝、复合功能丝”等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为主,
客户需对中高端产品进行验证,延迟了项目设备验收和全面投产进度;3、募投
项目设备以进口设备为主,国外供应商多采取线上视频指导,不利于现场问题的
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进展;4、部分土建工程结构布局等需与设备厂
家逐步沟通、优化,导致土建变更较多、施工周期较长。公司预计 2025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
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快对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栋 何义豪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