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
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
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一、关于修改铁路专用线租赁协议的议案;
审核意见:鉴于公司与兰花铁路公司签署的《铁路专用
线租赁合同》已到期,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山西兰花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续签了《铁路专用线
租赁合同》,合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到 2027 年
为加强资产管理,提升企业发展能力,兰花集团公司于
近期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山西兰花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兰花资产运营公司”)
。鉴于以上情况,经双
方协商,拟修改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自 2025 年 6 月 1 日
起,公司与兰花铁路公司签订的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变更
为与兰花资产运营公司签订,合同期限自 2025 年 6 月 1 日
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铁路专用线
使用费价格仍维持 1.4 元/吨公里不变,实际结算时以双方
核实运量计算确定,期限届满后,由本公司与兰花资产运营
公司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需修改铁路专用线租赁协议,
上述议案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有序开展,我们同意公
司修改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