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的总股本为基数。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
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一、审议程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有关本
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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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137,078.3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67,636,358.5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
计 1,588,046,162.79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以下
),董事会提出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简称《现金分红指引》
拟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
总股本 348,136,913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一条规
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1,687,7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权利)后的总股本 346,449,2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4,644,921.30 元(含
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调整原则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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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含税)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现金分红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
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
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
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
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
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