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6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积 金 , 余 下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945,594,250.80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38,375,208.06元,总股本为2,073,211,424
股。(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始终秉持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
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和《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股东获得感,综合考虑
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资金规划等因素,公司拟进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具体方案如下:
拟 以 现 有 总 股 本 2,073,211,424 股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公司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若本次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
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资
金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