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中国软件与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中国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29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90,130,6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8.91元,扣除发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6,913,613.79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6月25日出具《验资报
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0100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已于2025年6月30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支付至子公司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麒麟软件”)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完成了对麒麟软件的增资,同
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与麒麟软件、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公司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进度,现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投资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
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授权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产品品种、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麒麟软件管理层行使
相关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授权麒麟软件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
麒麟软件财务部组织办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仍
不能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市场波动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现金管理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投资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综上,本保荐人对中国软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大伟 钟 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