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尖峰集团
股票代码:60066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 387 号信华大楼 1013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尖峰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尖峰
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批复。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国
指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资运营公司
陆港有限 指 金华市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尖峰集团 指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交投 指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陆港产发 指 金华市国际陆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尖峰集团的控股股
通济国投 指
东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尖峰集团的
金华市国资委 指
实际控制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金华国资运营公司基本介绍
企业名称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八一南街 387 号信华大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 宣利新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1254974323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主要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
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 1996-05-16 至 2046-05-16
主要股东名称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 387 号信华大楼 1013 号
(二)金华国资运营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 长期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居住地
宣利新 男 中国 否 中国 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波 男 中国 否 中国 董事
金海滨 男 中国 否 中国 董事
陈春晖 男 中国 否 中国 董事
张溧 女 中国 否 中国 监事
虞储萍 女 中国 否 中国 监事
陈蕾 女 中国 否 中国 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通过通济国投间接控制尖峰集团 16.15%的股份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要求,进一步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资运营效率,实
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金华市国资委拟将金华国资运营公司持有的金华交投 98%
股权无偿划转给陆港有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间接控制尖峰集团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
若在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内部无偿划转。
本次权益变动前,通济国投直接持有尖峰集团 66,676,924 股股份,占尖峰集
团总股本的 16.15%,通济国投系陆港产发全资子公司,陆港产发系金华交投全
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国资运营公司持有金华交投 98%的股份,间接控
制上市公司 16.15%的股权。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受让方陆港有限未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通济国投持有尖峰集团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通济国投仍
系陆港产发的全资子公司,陆港产发仍系金华交投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无偿
划转的受让方陆港有限拟将持有金华交投 98%的股份,陆港有限拟通过通济国投
间接控制尖峰集团 66,676,924 股股份,占尖峰集团总股本的 16.15%。信息披露
义务人金华国资运营公司将不再间接控制尖峰集团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尖峰集团的控股股东将仍为通济国投,实际控制人将仍为
金华市国资委,尖峰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均不会发生变更。
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金华市国资委拟将信息披露义务
人金华国资运营公司持有的金华交投 98%股权无偿划转给陆港有限。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金华交投 98%股权不存在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通济国投持有的尖峰集团股份总计 66,676,92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15%,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尖峰集团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的批复(金国资发[2025]49 号);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宣利新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22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金华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尖峰集团 股票代码 60066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金华市
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为通济国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为金华市国资委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66,676,924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 16.15%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66,676,924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16.15%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宣利新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