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智造”)于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为发挥激励作用,
达到激励目的,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新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同意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作出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原上述文件将作废失效。现将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许怀斌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6108457)所持有的1,409,70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30日非交易过户至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B886674563),
过户价格26.15元/股。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修订情况
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即2025年)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一)修订原因
基因测序上游行业深具“精密仪器+专属耗材+高粘性服务”的强绑定特性,
其商业模式本质是以设备为入口、以耗材服务为盈利核心的“超级剃须刀”体系。
因此,测序仪新增销售的市场份额是驱动后续试剂销售及收入增长的关键前置条
件,抢占设备市场份额即意味着锁定下游客户的长期价值。虽然近年来测序上游
行业短期承压,但公司认为,伴随全球降息周期开启、科研经费投入增加、医院
自建测序平台需求释放以及新兴应用领域持续拓展,终端检测与科研需求的增量
将驱动行业重回两位数增长轨道。在此预期兑现前,公司将全力聚焦于提升测序
仪及配套设备的新增销售市场份额,将此确立为现阶段最核心的战略目标。
同时,基因测序仪是集光学、机械、电子、流体、软件、算法等多个交叉学
科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对研发、生产、营销等人员的要求较高,保持员工稳定性
的同时不断提升员工积极性对公司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且部分激励对象为紧缺
复合型人才,在技术研发、业务拓展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为充分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促进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对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修订,新增
非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以符合公司现阶段的核心战略方向,发挥激励作用,达到激励
目的。
(二)修订内容
求
修订前:
以 2023 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
(27.09 亿元)为基数,各年度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
归属期/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解锁期
第二个归属期/
解锁期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解锁比例如
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解锁比例(X)
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 A≥Am X=100%
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Am>A≥An X=80%+(A-An)/(Am-An)*20%
(A)
A<An X=0
注 1:上述“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
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的数据为计算依据。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
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
入的情形,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
标的口径调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修订后:
以 2023 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 以 2023 年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
相关的营业收入(27.09 亿元)为 仪销量(532 台)为基数,各年度
归属期/ 对应考 基数,各年度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剔除关联方的测序仪销量增长率
解锁期 核年度 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B)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
归属期/ 2024 年 15% 20% - -
解锁期
第二个
归属期/ 2025 年 32% 44% 32% 44%
解锁期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解锁比例如
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解锁比例
A≥Am X=100%
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
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Am>A≥An X=80%+(A-An)/(Am-An)*20%
(A)
A<An X=0
B≥Bm Y=100%
剔除关联方的测序仪销
Bm>B≥Bn Y=80%+(B-Bn)/(Bm-Bn)*20%
量增长率(B)
B
公司层面归属/解锁比
Z=MAX(X,Y)
例(Z)
注 1:上述“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
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包
含公司获得授权经销的单分子长读长基因测序仪产品。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
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
入的情形,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
标的口径调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修订仅增加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的销量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之一,经修订
后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依然具有挑战性。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竞争加剧、
地缘政治及关税政策等充满不确定性的背景下,增加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
量作为考核指标,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契机提升测序平台市占率,有利于吸引及
留住人才,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
效、更持久的回报,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公司已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除以上修订内容之外,2024
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相关内容未做修订。本次修订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修订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事项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发挥激
励作用,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本次修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认为:为更有效地执行公司现阶
段战略计划,激励核心团队推动测序仪在非关联方客户中的份额提升,增强市场
覆盖与长期竞争力,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为保持内容一致性,使得股权激励考核体
系科学、合理,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步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已就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
下简称“《监管指南》”)、《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修
订的具体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试点指导意见》《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所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有关内容修订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监管指南》《激
励计划》《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相关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