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 恒力石化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2 18: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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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范红卫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范红卫女士(召集人)、薛文良先生、李晓
明先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邬永东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龚滔先生;
  提名委员会成员:刘俊先生(召集人)、薛文良先生、柳敦雷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薛文良先生(召集人)、邬永东先生、李峰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晓明先生为公司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峰
先生、柳敦雷先生、刘千涵先生、张文宇先生、黄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聘任王珊女士、
汪春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以及新建
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63,127,982.88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十、
   《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
估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 年 5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吴
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年 3 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范红卫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91,494,169 股;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李晓明先生: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恒力石化(大连)
炼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
理,202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晓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
有本公司 5,900 股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李峰先生:197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第三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
任、副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 年 3 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柳敦雷先生: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 A
区 FDY 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 E 区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
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柳敦雷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刘雪芬女士:1972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吴江丝绸试样厂出纳会计;建
设银行盛泽支行柜员、信贷员、会计主管;2004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江苏恒
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
  刘雪芬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刘千涵先生:197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
业务代表、销售副经理、销售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千涵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张文宇先生:1975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
经理、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黄旭东先生: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海南炼油化工有
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黄旭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王珊女士: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证
券事务主管、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珊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汪春杉女士:199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专员。
  汪春杉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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