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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
股红利金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78%。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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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
况、资金状况等情况,全权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
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组织利润分配实施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
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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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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