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精科”、“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
发〔2025〕43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 号)(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
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以
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
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类评
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
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
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
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
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
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
公司全称 证券简称 华新精科
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网下申
购代码
网下申购简称 华新精科 网上申购简称 华新申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
定价方式 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 本次发行数量(万股) 4,373.7500
计投标询价
发行后总股本(万 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
股) 后总股本比例(%)
高价剔除比例(%) 1.0018 四数孰低值(元/股) 19.2825
本次发行价格是否超
本次发行价格(元/
股)
超出幅度(%)
发行市盈率(每股
收 益 按 照 2024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其他估值指标(如适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用)
股东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所属行业名称及行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所属行业 T-3 日静态
业代码 (C38) 行业市盈率
根据发行价格确定的
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承诺认购战略配售总
的承诺认购战略配 874.7500 20.00
量占本次发行数量比
售总量(万股)
(%)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
下发行数量(万股) 发行数量(万股)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 1,000.000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 100.0000
量上限(万股) (申 下限(万股)
购 数 量 应 为 10 万
股整数倍)
网上每笔拟申购数
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
量上限(万股) (申
购数量应为 500 股
额(万元)
整数倍)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 2025 年 8 月 25 日 ( T 网上申购日及起止时
日 ) 9:30-11:30 ,
时间 日)9:30-15:00 间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 2025 年 8 月 27 日(T+2 网上缴款日及截止时 2025 年 8 月 27 日
时间 日)16:00 间 (T+2 日)日终
备注:“四数孰低值”即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
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
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
数中的孰低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 真 阅 读 本 公 告 及 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 ( T-1 日 ) 刊 登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
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5 年 8 月 15 日(T-6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
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
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
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华新精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394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新精科”,
扩位简称为“华新精科”,股票代码为“60337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
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370”。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T-3 日)9:30-15:00。截至
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共收到 704 家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 9,276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14.75 元/股
-30.15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8,817,54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
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根据 2025 年 8 月 15 日(T-6 日)刊登的《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人(主
承销商)核查,有 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 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或
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人(主承销商)资格审核;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 个配
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 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交定
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以上 1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共计 12 个配售对象
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1,140 万股。具
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70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9,264 个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14.75
元/股-30.15 元/股,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8,806,400 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
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
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
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
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
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
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
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9.79 元/股(不
含 19.79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9.79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
申购数量低于 750 万股(不含 75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共计剔除
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8,806,400 万股的 1.001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
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
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661 家,配售对象为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 8,718,180 万股,网
下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4,152.70 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19.3200 19.2825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
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
基金管理公司 19.3400 19.2841
保险公司 19.2700 19.3055
证券公司 19.3200 19.2553
期货公司 19.4000 19.3000
理财公司 19.2900 19.2900
财务公司 - -
信托公司 19.3800 19.3800
合格境外投资者 19.4600 19.3763
私募基金管理人(含期货
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
其他法人和组织 19.1100 18.8523
个人投资者 19.2800 19.1202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
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
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
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60 元/股。本
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四数孰低值 19.2825 元/股。相关情况详见 2025 年 8 月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 3.1.2
第一款“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一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
公司最近 3 年归母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归母净利润累计为 41,075.51
万元,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为 15,006.30 万元,不低于 1 亿元,
最近 3 年营业收入累计为 380,124.75 万元,不低于 15 亿元。因此,发行人满足
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格 18.60 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
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37 家投资者管理的 76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 18.60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71,580 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
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624 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个数为 9,088 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8,646,600 万股,为战略配售
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4,118.61 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
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
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
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T-3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后 EPS(人 收盘价(人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人民
民币,元/ 民币,元/ (扣非 (扣非
币,元/股)
股) 股) 前) 后)
平均值 60.25 68.5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信质集团 2024 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为极值,神力股份 2024 年静态
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为负值,上述两家公司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的静态市盈
率(扣非前及扣非后)平均值时已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18.6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1.6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
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相关情况
详见 2025 年 8 月 22 日(T-1 日)刊登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373.75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74.7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74.7500 万股,占发行总
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099.4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发行数量为 1,399.6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
数量 3,499.000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60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71,198.33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81,351.75 万元,扣除 8,632.79 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
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718.96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网
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T
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
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但不超过 100 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 4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
下、网上发行总量;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T+1 日)在《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
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
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
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
股数限售情况。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提
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T-6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周五)
区间(当日 13:00 后)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 日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
(周一)
网下路演
T-4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 12:00 前)
日期 发行安排
(周二)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
网下路演
初步询价日(互联网交易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T-3 日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周三)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确定发行价格
T-2 日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周一)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周二)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
(周三)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
(周四)
T+4 日
(周五)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理计划:华泰华新精科家园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1
号资管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证券资管”);
属企业:江阴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金投”)、深圳安鹏创投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鹏创投”)、广东广祺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祺柒号”)、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汽金控”)、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利”)。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和缴款金额情况如下:
缴款金额(万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元)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本发行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
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5 年 8 月 22 日(T-1
日)公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华新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
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60 元/股。
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T-3 日),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缴
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8 月 29 日(T+4 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占本
投资者 限售期
序号 类型 获配股数(股) 次发行数量的 获配金额(元)
名称 (月)
比例(%)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家园 1 号资管计
划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合计 8,747,500 20.00 162,703,500.00 -
(三)战略配售回拨
依据 2025 年 8 月 15 日(T-6 日)公告的《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本
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74.7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
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874.7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
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四)限售期安排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
对象为 9,088 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8,646,60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
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
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
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8.60 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
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
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
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月 27 日(T+2 日)缴纳认购资金。
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网下投资者管理规
则》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
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
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
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
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
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证监会、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
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
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站(www.sse.com.cn)披露《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
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
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各配售对象无限售期拟配售股数和有限售期
拟配售股数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
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披露,即视同已
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认购资金的缴付
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
金应当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T+2 日)16:00 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
间。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
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
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370”,
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
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370”,证券账号和股票
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
陆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
股认购资金,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T+4 日)在《华新精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2025 年 8 月 27 日(T+2 日)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实缴金额
新股认购数量=
发行价格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中签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款金额,2025 年 8 月 29 日(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
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
限售期安排。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8.60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华新申购”;申购代码为“732370”。
(四)网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
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
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年 8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
购。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 1,399.6000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5 年 8 月 25 日(T
日)9:30-11:30,13:00-15:00)将 1,399.6000 万股“华新精科”股票输入在上交
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网上申购规则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
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
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确定其网上
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
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
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3,500 股。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
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5 年 8 月 21
日(T-2 日)日终为准。
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的法律责任。
年 8 月 27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七)网上申购程序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5 年 8 月 25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
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500 股新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25 年 8 月 27 日(T+2
日)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5 年 8 月 27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5 年 8 月 27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
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
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25 年 8 月 28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人(主
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
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 2025 年 8 月 29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购的;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5 年 8 月 29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
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
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发
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
缴付认购资金。配售对象使用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划转。
十、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郭正平
联系地址:江阴市顾山镇新龚村云顾路 137 号、15 号及 19 号
联系人:郭婉蓉
电话:0510-68972641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908
发行人: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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