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暨完
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因涉及离婚
后财产纠纷所涉的 16,747,538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
完毕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及股份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
先生因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收到前妻翁淑华女士请求进行财产
分割的诉讼的相关情况。翁淑华女士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先生名下
的公司股份合计 133,980,304 股中的 1/8 股权份额即 16,747,538
股归属于翁淑华所有。诉讼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公
告编号:2024-008 号)。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披露了上述案件一审判决情况,判
决如下:黄韬持有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证券代码:605136)中的 16,747,538 股归翁淑华所有,判决的
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号)
。
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 01 民终 3084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5 号)、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号)及黄韬先生出具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
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
号)
。
二、本次诉讼进展及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查询中登公司业务系统后获悉,因涉及离婚后财
产纠纷所涉的 16,747,538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
毕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黄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为 113,232,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翁淑华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为 16,747,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黄韬 129,980,304 32.46 113,232,766 28.28
翁淑华 0 0.00 16,747,538 4.18
三、本次解除冻结股份原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新增冻结了黄韬先生持有的 16,747,538 股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由于冻结所涉股份已经完成过户,因此被冻结的 16,747,538
股公司股份解除冻结。
本次 剩余被 本次剩余被冻
股 东 名 本 次 解 冻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剩余被冻结 冻结 股份占 结股份占公司
称 数量 (股) 本比例(%) 股份数量 其所 持股份 总 股 本 比 例
比例 (%) (%)
黄韬 16,747,538 4.18 13,000,000 11.48 3.25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份过户不涉及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韬先生、翁淑华女士将持续共同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大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
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