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5 19: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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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楼会议室;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75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371,532,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202%。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268,547,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1.312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369 人,代表股份 102,985,0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79%。
分董事在线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 1.00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25,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
反对 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888,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2.00 《关于修改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40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3%;
反对 1,047,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0%;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71,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0171%;弃权 7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7%。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3.00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272,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09%;
反对 13,20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735,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2.8216%;弃权 5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3%。
   提案 4.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82,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1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45,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5.00《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 11 项子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
   提案 5.01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4,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提案 5.0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61,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
反对 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 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24,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提案 5.03 发行及上市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6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0%;
反对 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24,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提案 5.04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0,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
反对 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3,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提案 5.05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1,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4%;
反对 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 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3,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提案 5.06 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6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1,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提案 5.07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64,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
反对 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26,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提案 5.08 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3,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1%;
反对 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6,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提案 5.09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2,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提案 5.10 筹资成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0,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
反对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3,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提案 5.11 发行中介机构选聘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2,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5,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该议案及子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82,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弃权 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44,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7.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8,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
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40,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8.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8,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41,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9.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上
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9,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
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 30,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41,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4,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
反对 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7,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11.00 《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
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7,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
反对 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40,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提案 12.00 《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及制定相关公司内部治
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81,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43,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提案 13.00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47,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
反对 60,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10,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提案 14.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8,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
反对 21,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40,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提案 15.00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471,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4%;
反对 30,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933,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提案 16.00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45,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62%;
反对 122,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45,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8%。
   本项议案参与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
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赵启祥先生、朱国强先生回避表决。
   提案 17.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08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22%;
反对 60,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48,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76%。
   提案 18.00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 25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096,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4%;
反对 405,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3%;弃权 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558,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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