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220 人,代表股份 140,487,59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523%。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6,426,23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1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7 人,代表股份
股东 217 人,代表股份 34,061,3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现金 17,194.20 万元认购
西菱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其中 2,000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15,194.20 万
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
表决结果:同意 139,686,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7%。关联股东杨浩、罗朝金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70,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反对 84,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
成通过。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收购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出资 1,010,000 元,收
购金额 8,683,071.00 元,其中:(1)向公司关联方何相东先生收购股权出资 220,000
元,交易金额 1,891,362.00 元;(2)向视同关联方的王先锋先生收购股权出资 50,000
元,交易金额 429,855.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140,39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7%。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70,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反对 84,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
成通过。
股东大会经审议:公司董事罗朝金先生拟将持有的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
司(简称“新动能”)出资 410,000 元转让给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永春先生,转让
金额 3,524,811.00 元,公司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同意 34,374,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24%。关联股东魏晓林、罗朝金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98,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9%;反对 14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9%;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
成通过。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
度及薪酬方案相应废止;
(2)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40,385,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29%。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58,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88%;反对 8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0%;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
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